根据《海南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海大人[2021])4号)、《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海大〔2019〕72 号),2021年4月30日经申报人公开述职,学院教授会参会教授独立无记名排序投票,形成如下票决排序结果:
表(一):副教授资格推荐排序表
申报人姓名 |
现任职称 |
申报资格 |
申报学科 |
岗位类型 |
推荐排序 |
刘晓梅 |
讲师 |
副教授 |
光学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放弃 |
蔡永清 |
讲师 |
副教授 |
机械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2 |
李静茹 |
讲师 |
副教授 |
机械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1 |
表(二): 高级实验师
申报人姓名 |
现任职称 |
申报资格 |
申报学科 |
岗位类型 |
推荐排序 |
张慧明 |
实验师 |
高级实验师 |
机械工程 |
教辅 |
1 |
现将票决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(2021年4月30日-5月2日)。在公示期间如对“教授会评议”环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报学院综合办。
联系人:方海旋,联系电话:66267576
2021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