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海南大学人事处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(海大人〔2022〕20号)、《海南大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法(试行)》(海大〔2019〕72 号),2023年1月6日经申报人公开述职,学院教授会参会教授独立无记名排序投票,形成如下票决排序结果:
表(一):教授资格推荐排序表
申报人姓名 |
现任职称 |
申报资格 |
申报学科 |
岗位类型 |
推荐排序 |
李创 |
副教授 |
教授 |
自动化 |
教学科研型 |
2 |
周腾 |
副教授 |
教授 |
机械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1 |
王娟 |
副教授 |
教授 |
机械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3 |
表(二):副教授资格推荐排序表
申报人姓名 |
现任职称 |
申报资格 |
申报学科 |
岗位类型 |
推荐排序 |
储春华 |
讲师 |
副教授 |
自动化 |
教学科研型 |
4 |
付丽荣 |
讲师 |
副教授 |
车辆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3 |
吴京锦 |
讲师 |
副教授 |
电子电气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2 |
宋振华 |
讲师 |
副教授 |
机械工程 |
教学科研型 |
1 |
现将票决结果予以公示,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(2023年1月6日-1月8日)。在公示期间如对“教授会评议”环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并署名报学院综合办。
联系人:方海旋,联系电话:66267576
2023年1月6日